一、宗旨:衡量学生的学习水准,检验教师的教学质量,提高上海市吉他教学与演奏水平。
二、组织:由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组织评委会负责评审工作。
三、分级:古典吉他共分十个等级,本届考级最高级为第十级。
吉他弹唱共分十个等级,本届考级最高级为第六级。
古典吉他演奏级是在古典吉他十级水平的基础上设立的高一层次的考试级别,在一定程
度上反映出演奏者的音乐表现能力和音乐修养水平。凡通过古典吉他十级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演奏级。
四、考试要求:本考级各级均有规定曲目和自选曲目。考试时须按报考级别要求背谱演奏,考试曲目除D.C.或D.S.标记需反复外,其余一律不作反复,考试用琴自备。
五、收费标准(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
报名考务费:一级:55元;二级:70元;三级:80元;四级:90元;五级:100元;
六级:110元;七级:120元;八级:130元;九级:140元;十级:150元;演奏级:300元。每位考生另收证书费15元(如考试不合格,证书费将退还给考生)。
六、报名方法:考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循序渐进,不可越级报考(可同时报考数级),报考古典吉他演奏级必须出示古典吉他十级证书,违者取消成绩。报名前请仔细考虑选择适合自己演奏程度的级别,一旦办好报名手续,将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报名时须交本人1寸免冠照两张,清楚完整地填写报考单、准考证、信封等各项内容,连同照片一并交工作人员,准考证盖章有效。
七、遗失准考证,补办每张5元。
八、考试时间初定为2008年11月22、23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凡通过考级者均颁发由全国社会艺术水平考级中心监制的等级证书,同时报考数级的考生,将颁发所报考级别中获得通过最高级的证书(如需其他级别证书,请在报考单备注栏内注明,并交上照片),证书费每张15元(该标准依据文化部文教科发[2003]52号文)。未通过考级者将得到专家评委的考评意见,使考生了解自己学习及演奏情况的反馈信息,以利于进一步学习。
上海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办公室
2008年6月
考级办公室地址:高安路18弄5号(人事局正对面)邮编:200030 电话:64666090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30—11:30 下午1:00—4:00
交通:地铁1号线衡山路站2号出口,公交26、93、96、548、911、920、926、945路等。
上海音乐家协会网站:http://www.shmusic.org 吉他之窗网址:http://www.keytar.net
2008年古典吉他考级规定曲目
曲目选用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古典吉他考级曲集》(最新修订版)
一级:《塔莱萨》
二级:《舞曲》
三级:《哈巴涅拉舞曲》
四级:《舞曲》
五级:《月亮河》
六级:《樱花主题与变奏曲》
七级:《练习曲第一号》q = 110
八级:《性格舞曲》
九级:《音乐会练习曲第一号》q = 100
十级:《练习曲第二号》q = 100
演奏级:自选三首
古典吉他一级至十级考级除须演奏以上规定曲目外,必须在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古典吉他考级曲集》(最新修订版)内你报考的级别中再自选乐曲一首,考级时共须演奏二首乐曲(规定曲一首,自选曲一首),演奏级考级必须在演奏级曲谱中自选三首。
2008年吉他弹唱考级规定曲目
吉他弹唱考级曲目必须在由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民谣吉他考级曲集》内你报考的级别中自选弹唱曲二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