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琴传入中国的时间、地点曾有过许多种说法。按照对传入地点的不同看法,可分成海路说和陆路说两种(传入时间的不同看法更多): 1.海路说:这是最普遍的说法。据《辞海》载:“扬琴……原流行于波斯、伊拉克等地,约明末传至我国广东沿海一带,后流行全国”。还有许多音乐论著持同一看法。 2.陆路说:周菁葆《木卡姆探微》载:“桑图尔,也就是扬琴,过去人们认为扬琴是明代从海上通过沿海一带传入的。其实它是阿拉伯人的乐器,早就传入天山南北了,很可能是由新疆传入内地的,这个乐器维吾尔人继承了下来。” 本文根据所掌握的资料,提出了一个新的说法:分别传入说。试证如下: (1)新疆扬琴过去称“昌”,与原苏联几个中亚加盟共和国一致。“昌”——chang这一名称来源于波斯,而今中亚的chang的形制与波斯的santur仍很接近。所以说chang很可能直接来源于西亚,而不可能是由沿海一带传去的。 (2)中国沿海一带较早的扬琴,见于记载的时间是17世纪。据《冲绳与中国技能》(著者喜名盛昭,琉球文库,1984年)载:1663年中国册封使臣张学札至琉球,在唱曲表演中用了扬琴(瑶琴)。琉球已有扬琴,中国福建、广东沿海一带也应有了。以上说明起码在17世纪扬琴已传入我国沿海地区。而从这一带扬琴的形制来看,与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小扬琴很相似。如:桥马,左马置于琴面五分之二处,使两侧构成五度音程关系等(见下图)。而西亚的扬琴是单个棋子马,左马两侧为八度音程关系(设在三分之一处)。所以说,沿海一带的扬琴来源于欧洲而不是西亚。 (3)扬琴传入我国沿海地区后,逐渐经历了改造。最早,也是非常重要的改造就是中国人把外来的扬琴的木质敲击工具换成了竹质的。这一过程起码在18世纪完成于沿海一带。1751年刊行的《澳门记略》(印光任、张汝霜同撰)载:“铜弦琴,削竹扣之,铮铮琮琮”。沿海一带的扬琴逐渐在我国广泛散布开,到了近代,影响了新疆“昌”的发展。竹制琴槌为后者所吸收。但在乐器形制、音位排列等方面,新疆扬琴与原苏联中亚地区的扬琴仍保持着一些共同特点。现在新疆流行的扬琴与我国其他地区的各种扬琴都相差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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