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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生须知
考 生 须 知
[2008-06-18]

一、考生在填甲乙两表的相关内容时,字迹要工整、清晰,不要漏填,以免影响考生信息的录入和证书的发放。(电话一栏建议填写手机号码)

二、广州地区的考生可在考级开始的前三天上网查询具体考级时间的安排;考级结束后的5至10个工作日内上网查询成绩及个人的考级视频。

三、钢琴考生需弹奏一首本级别基本练习(由考官指定)、练习曲、一首复调乐曲、中外乐曲任选一首,共四个内容。

四、考生须带准考证、报名表、信息卡进入考场。考级结束后,将报名表留在考场,准考证及信息卡由个人保存。

五、每位考生的视频自上传之日起在网上保留30天。如需刻碟并同时在网上保留视频一年的考生,请在甲表备注一栏中打勾,每位考生收费35元。(由各考级点代收,与考级证书一起领取。考级结束后将不再补办刻碟手续)

六、考生如选择证书快递,可在报名表中的“证书快递”一栏打勾。邮费在考生收到证书后由本人或其家长支付。(如考生同时选择了刻碟,可与碟一起寄出)

七、今年考级考生将继续使用原教材。新教材将于今年7月底之前出版。届时,我会将会在优仕网上发布信息,请密切留意。

广东省音乐家协会音乐考级委员会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