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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乐常识介绍
和声的基本常识
[2008-10-06]
       一般认为和声是与旋律相随出现的(基本曲调的“色彩”),其最简单的表现就是两个或多个音符之间的关系。大约从西元1600年到本世纪,和声一直遵循共同的基本原理。尽避在此期间内,作曲家对和声的处理有了戏剧性的变化。
      和声技巧可能源于西元9世纪或更早的素歌(plainchant,单旋律圣歌,一种中世纪教堂音乐)平行声部,此后发展成复音作曲(polyphonic  writing)一种“多层次”的音乐,其中每一层都有独立的旋律。因为以这种方式合成的音乐声音悦耳,即有“和谐性”,于是在音乐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和声的概念,且一串音符同时奏响(和弦,chords)也还渐被用来作为标准的模式。这种模式已经纳入音乐声响基本原理的结构。
      每个声音或音质(tone)都有自己的泛音(overtones),不同的音质与泛音的关系或近或远,这种音音与泛之间的关系是大调音阶(major scales)和小调音阶(minor scales)的基础,从而亦成为主调和它们之间相互关系,即调性(tonzlity)的基础。因此,作曲家可依照这种调性骨架,以不同的方式把不同风格的音乐作品“组合”起来,同时保持和谐性。
      到巴哈和韩德尔的时代,复音(poly-phonic)或对位(contrapunal)作曲法已在调性框架中完善地建立起来。最复杂的巴哈赋格曲(fugues)完全是用复杂的调性行进(转调,modulations)方式编织起来的,并退回到作品的基本调上。
      18世纪末,为了使那些教育程度较低的听众易于接受,并使他们在较长的演奏中保持专注力,朝着普及的方向发展,调性的变化速率减缓许多。这样就产生了奏鸣曲更为宽敞和对称的形式。像海顿和莫札持这样的古典作曲家,在其音乐作品中,表现出他们那个时代所崇尚的精炼和明显的朴实性,与华丽和装饰性的巴洛克风格适成对比。 
      但很快就证明了:古典音乐的优雅曲式过分地束缚了贝多芬的强烈情感。自贝多芬起,我们看到了浪漫式和声的开始。调性的变化更为突然,也较少紧密的联系;和弦集中密度更大。从古典风格的形式化转调发展出半音体系(chromaticism),转调不再受到对称关系的严格控制,而直接进入音阶的变化,但这并不意味善丧失了调性。不论调性的变调有多复杂,但它始终没有失去本调的基础。舒伯特音乐的一个独特标准,就是在一部作品中使人惊讶地采用完全无关的若干调性。当然,开始和结尾的调性是相同的。 
      华格纳大胆的半音和声体系,为他的后辈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正如浪漫主义晚期源源不断的丰硕音乐作品所揭示的,那一时期的作曲家有理查·史特劳斯(Richard Srrauss)、马勒和布鲁克纳(Bruckner)等。但是,到上个世纪末德布西(Debussy)创造全音音阶(whole-tonescale)后,就完全与传统的和声理论分道扬镳了。全音音阶体系在音乐中,表现了印象派画家的模糊朦胧感。德市西的体系具有较大的冲击力,他影响到20世纪初期法国作曲家的整个学派。不久,华格纳遗留的理论受到侵蚀,由荀白克(Schoenberg)、贝尔格(Berg)和魏本(Webern)等人的所谓第二维也纳学派提出质疑。虽然荀白克写过正统的和声与对位法的教科书,且他的早期作品亦具有华格纳的风格,但现在他以革命性的无调性(atonality)概念最为著名。他创造的体系序列主义(Serialism),被他的门徒们所继承,并直接影响到史特拉汶斯基(Stravinsky)和其他的20世纪作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