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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筝之道
为什么说称呼“新筝”为“转调筝”是不合适的
[2008-09-27]
【学生在网上和人讨论关于新筝的名称问题,请我谈谈观点。就在这里说说自己的体会吧,希望喜欢理论探讨的可以从中受益。】

“转调筝”,它的重点在于转调,也就是强调它的转调功能。这一功能大概在乐队中会比较经常使用,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很常用的功能。即使在乐队中,不少作品也不一定就是调式非常复杂的,尤其是民乐作品。不少时候普通筝利用一定的指法,就可以完成简单的转调。

新筝,它强调“新”,也就是代表着相对于传统筝不同的功能。新筝具有两个相对独立但又彼此相联系的演奏区,一区为7声音阶,一区为五声音阶。二区综合,就可以按照十二平均律来校音,并且仍然可以保留右侧的五声音阶。这一与古筝截然不同的特点,具有重大意义。左演奏区为七声音阶弦序排列,右演奏区为五声音阶弦序排列,这样就解决了继承与发展的矛盾。我们既可以利用右演奏区来完成任何一首属于五声音阶体系的乐曲,也可以利用左演奏区来演奏基于七声音阶体系的作品。如果左右演奏区联合使用,则可充分发挥五声音阶和七声音阶弦序排列的特点,演奏各种复杂和声乐曲。如果将左右演奏区的音阶弦序稍加调整,便具备了十二平均律中所有的音。

可以说新筝基本做到了对古筝的完美兼容,右演奏区除了弦距稍宽之外,几乎和古筝几乎完全一样,古筝学生基本上无需专业练习就可以适应。无数教学实践已经证明了这一点。那种认为新筝必须经过专业训练才可以掌握的,我想是对新筝不够了解。

另一方面,也就是新筝在功能上更为强大的因素所在——它还具备一个七声音阶演奏区。这样,筝类乐器的和声功能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用突飞猛进这个词来形容绝对不过分。古筝本身就具备一定的和声功能,并且是比较主要的功能之一。这是它的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特点。和声在音乐中的重要性,任何一个懂些音乐的人都会理解,这里就不赘述了。钢琴之所以有如此高地位,与它强大的和声功能是分不开的。现代古筝艺术的发展,和声运用显然是一个大的趋向。但是古筝先天不足,稍微复杂一些的和声就无法完成。为古筝作曲,最大一个难点也就在于此。以最常使用的基于自然音阶的三和弦为例,古筝因为缺少了4、7音,就只能完成135和613两组。而新筝就可以完成所有的三和弦。而新筝若用十二平均律定音,等同于钢琴的和声功能。而两区的合理配合,揉弦颤弦滑弦也都可以随心所欲应用。

网上有人认为,演奏新筝“左手要来回横跨过中间一寸多的琴码,要把和弦弹得十分流畅自如,实际上已变得不可能;如果右手在筝码的左侧,左手在琴码的右侧交叉状弹奏,激情片段的演奏难度则更大。”这是对新筝完全不了解、不掌握才会出现的臆测,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左右手的跨区演奏,并无太大难度,只要进行一定的练习就可以掌握。我著的《古筝新筝技法教程》中,就有关于跨区弹奏的练习,在我的教学实践中,一般学到3级这个程度就可以完全掌握跨区,不知道小孩子都可以掌握的东西,怎么在一些人眼里就变成不可能了呢?如果到了较高级别,无名指和小指演奏功能较强,那么单手就完成较复杂跨区演奏,无需左右换区移动。新筝中置筝码不到4厘米,远远小于人手的跨度,当然个别手太小,不够灵活的就没办法驾驭了。我在金色大厅独奏王天一老师创作的《爱尔兰之恋》时,单手换区,双手交互换区都是很平常的演奏技巧。当然,要想弹好新筝,必须要加强练习。那种不明就里,还没有了解新筝就信口开河下结论,不是治学所应该有的态度。

新筝的出现,使我们创作、演奏更多风格的作品成为可能。比如对一些外国作品的移植改编,在古筝上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但是在新筝上就得心应手。比如跟随国家主要领导出访拉美为国家元首们演奏时,要是没有新筝,根本无法完成当地作品的演奏任务。对此,大家可以参考我另一篇文章《从对外交流的实践谈谈演奏外国作品的意义》。如果没有新筝,我们就无法演奏那么多国家的作品,文化交流的效果也不会那么好。

综合来看新筝,它的强项在于强化了和声功能,增加了对各种复杂音乐现象的处理能力,同时也具备了较好的转调功能。它最常用的不同于一般筝的功能,恰恰不是转调,而是和声。我们东方乐团创作的新筝作品,对它强大的和声功能运用远多于转调的运用。实事求是地讲,要单纯地说转调功能,它的转调速度并不比80年代的那种按键脚踏转调筝快多少。但正是因为它强大的和声功能、双区配合功能,它才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承认。所以,称呼它为新筝而不是转调筝,是非常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