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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汉乐活态传承及发展的现代视野
发布时间:2012-04-04
  中国音乐文化·第二届广东汉乐理论研讨会论文

  [提要]广东汉乐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标志着这个乐种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建立完善的活态传承机制,是保护广东汉乐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而保护传承人又是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另一方面,还要放眼未来发展,才能获得广东汉乐传承与发展的名副其实的现代视野。

  [关键词]广东汉乐;活态传承;创新发展;现代视野

  广东汉乐是一个历史积淀深厚、流传久远的著名传统乐种,不仅在岭南及全国各地影响深远,在海外,特别是客家人侨胞聚集区也享有盛誉。为了使这个乐种继续传承、更好传承,在与众多姊妹艺术的竞争中赢得更多的知音,须于现代性和全球化的视野中,去把握现代广东汉乐的命运。

  2006年6月10日,在中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广东汉乐被国务院宣布列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一,标志着广东汉乐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作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音乐中的一个重要乐种,广东汉乐无论是现在还是未来,都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支持,不能完全由市场来决定其兴衰。它的主要目标,不是创造经济效益,而是创造更多的代表我们时代水平的传统音乐。因此,对于广东汉乐来讲,一是政府要保护,二是社会要支持,三是自身要不断增强艺术活力,在活态传承中延续和发展。

  活态传承:赋予广东汉乐鲜活的生命力

  广东汉乐和我国许多优秀的民间音乐一样,作为口头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反映在活态的传承上。从广东汉乐又叫汉调音乐、外江弦、中州古乐等称谓便可看法,它与一千多年来客家民系由中原汉民迁徙到赣之南、粤之东、闽之西的广大客家地区的经历有着诸多的联系,广东汉乐与中原汉族音乐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自西晋(公元265~316年)以来,中原移民在漫长的迁徙历程中,通过各地移民中的音乐能手用口头传承的方式把中原音乐沿沿不断地传播到客家地区,经过与当地原住民音乐的交融,演化成既有中原音乐韵致,又富有本土特色的汉乐。如果说,听得见看不到的汉乐所汇成的无形的客家音乐文化是一条大河的话,那么由中原口头传播而来的音乐就是这条大河的源头。由于这种口传音乐缺乏曲谱记载,难以考察广东汉乐究竟产生于何时何地。要探寻广东汉乐之源,不仅是一个无法揭开的历史之谜,且对这个乐种发展的现实意义也并不大。

  更为重要的是,长期以来,我们忽略了广东汉乐的一个重要问题: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东汉乐一直保持着活态的传承形态;作为民间艺术,广东汉乐具有很强的民俗性、技艺性,是用人民群众的精神活动和思想感情构建的一部口头音乐文化史籍。这部活态的民间音乐之书,在漫长的成长历程中经常被冷落,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而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和重视。在长期流传过程中担当这一乐种承载者的民间乐手也常常是处于自发的状态,这是广东汉乐生存和发展至今的最真实一面。

  作为活态民间音乐的广东汉乐,其口头传承的特点,第一就是个体化。虽然广东汉乐所包括的丝弦音乐、中军班音乐、八音、民间大锣鼓、小调及庙堂音乐等都是小型或中型乐队演奏形式,但操持头弦(俗称“吊龟子”)、椰胡、提胡、古筝、月琴、扬琴、琵琶、唢呐、苏锣、钹、梆子等乐器的民间乐手均是独立的个体,他们每个人都深藏绝活,以往多为自由组合,并无固定的职业班社。他们各人都发挥着自己的专长,显现出各自特有的技能,如客家筝就涌现了罗九香等著名独奏家。

  第二个特点是,广东汉乐乐手在演奏时,常常在前人传授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领会加入个人的发挥,进行“第二度”再创作。他们或自由地对旋律加以变化,或在多种乐器声部结合中灵活地“配器”加花,或以某首合奏曲的音乐主题发展成独奏曲。

  第三个特点是,广东汉乐已成为当地民俗活动、节日庆典、祭祖敬佛等场合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乐手们演奏的广东汉乐切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中,乐手与受众是面对面的交流。演奏者满足听众的需求,演奏群众喜爱的乐曲,成为他们寻求“知音”的一个载体,是最贴近大众的民间音乐。

  第四个特点,还体现在创作方式上。广东汉乐作为口传活态民间音乐,没有丰富的素材和灵感是创作不出动人的作品的,而广东汉乐的许多优秀乐曲都是直接来源于生活或受到历代音乐的启发而创作的。广东汉乐和其他口传姊妹乐种有一个共同之处,就是演奏者善于吸取各种民间音乐的养料,激发自己的创作灵感。从广东汉乐的众多传统曲目可以看出,不仅有随移民传入的中原各地音乐衍化而成的乐曲,也有吸取本土及各地民歌小调、戏曲及曲艺曲牌改编的乐曲。大埔县广东汉乐研究会先后编辑出版的《广东汉乐三百首》(1982年)、《广东汉乐新三百首》(1995年)便充分展现了这种活态音乐的特征。如《安阳调》、《巴山调》、《小扬州》、《京八板》、《江西调》等可悟出汉乐与中原音乐一定的内在联系;《九连环》、《绣荷花》、《放风筝》、《银纽丝》、《粉红莲》、《采莲花》、《花鼓调》、《玉美人》、《剪剪花》、《采茶调》、《卖杂货》、《瓜子仁》等则明显地是将民歌及戏曲腔调加以器乐化而成的广东汉乐乐曲。

  可见,广东汉乐作为活态的民间音乐,具有很强的口传文化资源共享的创作思维特征。广东汉乐从来就是一个开放的体系,它通过移民文化传播与本土音乐融合,并在不断吸收古往今来各种民间姊妹音乐的过程中发展和丰富起来。广东汉乐的活态传承,赋予了这个乐种鲜活的艺术生命力。

  保护关键:建立活态传承机制

  广东汉乐的现状并不容乐观。在历史上,除了大浦是广东汉乐的主要流行区外,在粤东、闽西和赣南等客家地区均较盛行;而今,各地演奏广东汉乐的民间乐社是越来越少的趋势,广东汉乐的传播覆盖面也日渐缩小。造成广东汉乐不景气局面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文化投资少,传承人保护不力,后备力量匮乏,缺乏造血功能,专业队伍难以形成;此外,大型演出少,缺乏宣传力度,也使这个古老的乐种几乎处于封闭状态。广东汉乐与广东音乐(粤乐)、潮州音乐曾一度在岭南乐坛呈“三足鼎立”之势,然而,现在与粤乐、潮乐两个兄弟乐种相比起来,广东汉乐也许难成“鼎立”之一“足”。

  像保护自然生态一样,我们也要提倡保护文化生态。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广东汉乐文化真正需要保护的是活态传承,使这个乐种能够具有活态传承下去的自我生存发展能力。

  长期以来,广东汉乐与我国许多活态民间音乐一样,是单一的口传心授的传承方式,是由传承人的口头传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在这一领域里,传承人是活态音乐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传承人的传承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因此,建立完善的传承机制及广东汉乐文化生态保护区,是保护广东汉乐的关键,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措施,而寻找杰出传承人的工作,则是这项工作的重中之重。

  说到对广东汉乐的传承保护的重要性,特别应当提及的是我国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活态保护的重视。为了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2005年12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的政府文件。在这个具有划时代意义、新世纪新阶段保护我国文化遗产的纲领文件里,中央政府分别对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各提出了16字方针: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将两者比较,前面的12字方针都是相同的,区别主要在后面4个字,即前者(物质文化遗产)为“加强管理”,后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传承发展”。这种政策措施的区别,是因为,有形的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必需“加强管理”;而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是可以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当“传承发展”。广东汉乐历来在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只有进行活态传承才能使这个乐种具有持续稳固的活力,世世代代流传下去。

  不可否认,我们以往对广东汉乐遗产进行了许多有益的保存工作,收集、整理、拍录、出版了一些汉乐的口碑资料、曲谱文献及音像制品,特别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随着《中国民族民间器乐曲集成·广东卷》编纂工作的开展,对广东汉乐展开了深入的普查、录音、记谱,编辑出版了不少广东汉乐的音乐文献,有着重要的学术价值和文献价值。但这只是博物馆式的保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保护。对广东汉乐进行有效的传承发展,需要为这个乐种提供一个生存环境的立体空间,建立切实可行的保护人和被保护人的制度,这种整体的、群众性的、能够自然传承的保护是十分重要的。

  建立广东汉乐活态传承机制,最关键是被保护人。被保护人包括承载、传承或传播广东汉乐的个人和群体。因为,广东汉乐传播是借助音乐传播载体而展开,在众多的音乐文化传播载体中,基于人的活动所形成的载体又至关重要。广东汉乐遗产都保存在传承人的身上,如果保护不当,就有人亡艺毁的危险。苏联文学家高尔基曾指出:“一个民间艺人的逝世,相当于一座小型博物馆的毁灭。”所以,保护被保护人的工作迫在眉睫。广东汉乐由久远的过去一直流传至今,每个时代都有一些杰出的领军人物,但由于以往缺乏记载,许多广东汉乐的创造者和传播者都淹没在历史尘埃里。留下英名的,人们仅知近现代有何育斋、罗九香、饶从举、饶托生、饶淑枢、余敦昌、饶竞雄等几位名师。为表彰为广东汉乐事业贡献毕生力量的老艺术家,笔者最近欣闻羊城广东汉乐团发出倡议书,建立授予广东汉乐老艺术家李德礼、张高徊、杨培柳“荣誉奖牌”,以资纪念。该团还提出,今后每两年一届“评选、表彰有贡献的汉乐工作者,将这些活动定为制度,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产生巨大的社会效应。”这些倡议的实施,对保护广东汉乐传承人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有效地开展广东汉乐“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工作,国家授予广东汉乐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项目,作为该项目的责任单位及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应着手全面调查并将广东汉乐传承人造册登记在案,切实落实他们的传授工作条件及生活保障。最近,笔者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参与了包括广东汉乐在内的代表作名录保护经费预算进行的论证及评审,深知国家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投入了大量资金,从国家财政拨出专款用于传承人保护、传播展示、实物征集、研究出版及整体保护等保护措施。国家的重视和保护资金的投入,为广东汉乐的传承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大好机遇和条件,广东汉乐的项目保护责任单位首要的工作是落实保护传承人的工作,建立有效的活态传承机制。在政府的保护下,传承人才可能专心致意地将广东汉乐遗产传授给后继者,使这些活生生的无形文化遗产像水中之鱼一样,永远畅游在中国音乐文化的海洋里,生生不息。

  创新发展:广东汉乐活态传承的现代视野

  在21世纪的今天,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广东汉乐要继续传承下去,一方面要加大保护传承人的力度,另方面也要立足传统,放眼未来,具有发展创新的现代视野。

  在广东汉乐的发展历程中,每个时代均有新创乐曲,这些新作品在当时都是“现代乐曲”,而在后代看来则成了“传统乐曲”。虽然由于历史上的众多广东汉乐曲目是靠一代又一代的乐手口传心授而流传下来,缺乏乐曲产生时代及文化背景的记载,难以全面了解其创作年代。但从现存的有限资料来看,每首乐曲都有其渊源和背后的故事。这里仅举《崖山哀》为例。据广东汉乐名家李德礼先生考证:“以《崖山哀》为乐曲名,有重大的历史情节。史载,公元1276年,宋帝被元兵追赶,自粤南沿海趋潮州,张世杰、文天祥、陆秀夫等组织民军抗元,均告失败,最后走至崖山,由陆秀夫抱帝? 跳海沉没于此。后人作哀乐以悼之,即本调《崖山哀》之出处。”①此文所说的“后人作哀乐”之“后人”是何人作于何时均语焉不详。但可能是清代以前之作。这首《崖山哀》问世之初必定是当时乐人创作的历史题材乐曲,现在《崖山哀》已成为广东汉乐的传统名曲了。

  昨天是今天的传统,今天是明天的传统。广东汉乐传承到现代,一方面前人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传统乐曲,另方面今人也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不断为传统音乐历史长河增添新的水源,丰富广东汉乐的艺术宝库。多年来,广东汉乐界在促进广东汉乐的创新发展方面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创编了一些受群众喜爱的新乐曲。据报道,2005年由广东省文化厅在广州举办的“广东国际旅游文化节暨岭南民间艺术汇演”和广州市举办的“广东省第三届群众音乐舞蹈花会”上,由罗曾优编创的广东汉乐(吹打乐)《迎春曲》及合奏《红山茶》(张运龄配器),均荣获金奖。②今年7月笔者在出席庆祝梅州广东汉乐协会成立的音乐会上,亲聆了由张优浅编曲的汉乐大锣鼓《汉乐欢歌》,感到很动听,既不失传统汉乐的淳厚,又蕴含着广东汉乐的现代风味,包含了时代音乐的许多元素。据刘智忠先生说,羊城广东汉乐乐团也常有新创的汉乐曲目推出,颇受人们赞赏。我想,这些新创编的汉乐曲目,经过时间淘洗保留下来的优秀作品,在后人看来,无疑也是优秀传统乐曲了。

  传承与发展不是对立的。记载着前人沧桑岁月的优秀传统汉乐乐曲,应当作珍品加以保护,通过不断传承使之流芳百世。现在,我们亦应坚持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原则,开拓广东汉乐的新境界。新创乐曲要追求“熟悉”中的“新鲜”,力求观照当代广东汉乐爱好者的审美需求。广东汉乐在现代的创新发展,须有一双“现代”的眼睛,有了这双眼睛,我们才能更好地感受到人民群众的需求,体察到时代脉搏的跳动,领悟到时代精神的真正内涵,进而才会获得广东汉乐传承与发展的自觉,也才能形成真正名副其实的现代视野。

  (作者系中国民族器乐学会会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委员)

  参考文献:

  ①《汉乐研究》第9期234~235页,大埔县广东汉乐研究会1996年5月编印。

  ②《汉乐研究》第18期6页,大埔县文联、大埔县广东汉乐研究会2006年合编。

  来源:省音协  作者:冯光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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